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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磅!出租车司机故意绕道、拒载、议价最高罚2000元!

    信息发布者:服务三农A
    2019-01-20 22:16:46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
    如果出租车司机有下列行为,都将被罚款↓↓

    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;

   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;

  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、违规收费;

    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;

    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、从业资格证;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;

    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;

    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,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。


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你有权拒绝支付费用↓↓

    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,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;

    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;

    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,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;

    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。

    《规定》明确,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,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,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,适度发展出租汽车。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,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。

    《规定》提出,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成本、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。

    重磅!出租车司机故意绕道、拒载、议价最高罚2000元!这些情况可拒付费

   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,交通部日前修改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,《规定》提高了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某些违规行为的处罚额度,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八种行为的处罚额度从50-200元提高到200-2000元。

    《规定》提高了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某些违规行为的处罚额度,将第四十九条中的“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”修改为“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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